刘宗梅法律空间
黑龙江 鸡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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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模拟法庭是法律专业的一门较新的实践课程,经过几年的实践证明,这门课程在培养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方面确实发挥了很大的作用。笔者结合自身实践,就模拟法庭实践课的教学模式进行探讨。

关键词:模拟法庭;教学模式;探讨

模拟法庭作为法学专业的一门实践课,是一门较新的课程。课程设置的目的是使学生对所学知识有个综合运用的机会,并且通过这门课掌握法律问题的分析、解决思路和技巧,以便在实践工作中能很快进入角色,体现我校教学特色。但是应该以怎样的模式进行教学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笔者根据自身实践,从这门课程设置的出发点及课程本身的特征来探讨这个问题。
模拟法庭作为一门实践课在我校是从2000届法律专业开始的,以往只是作为法律专业的一种活动项目,主要由团支部组织。从2000届到2004届法律专业学生开设此门课的情况来看,得出以下结论:
1、模拟法庭课确有开设的必要,学生通过模拟练习从一个侧面了解到法庭的全过程,对所学的知识有了系统的认识,并为今后从事法律工作打下了一定的实践基础。
2、模拟法庭中师生角色定位要准。即教师只是“导演”的角色,不要把自己放在主角的位置上,给学生一个展示和发挥的机会,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只是指导性的次要地位。
3、模拟法庭的课程设置不能太早,应在学生修完民法、刑法、行政法及三大诉讼法及司法文书后开设。因为模拟法庭是对各种知识的综合运用,是对法律知识的一个融会贯通的过程,需要综合的知识和能力。如设置过早,学生仅学会开庭的程序,对于实质的关键内容却难以理解和把握。
4、模拟法庭不能是完全的模拟练习,也需要教师讲授,但是讲授的内容和理论教学是不同的。理论教学重在讲解知识,使学生理解知识点;模拟法庭的实践教学重在讲授思维方式和庭审技巧,使学生借鉴并发挥,其更重在真实性和实战性。
5、模拟法庭的教学效果与师生的共同努力是成正比的。作为教师要有责任心,作为学生要有进取心,二者缺一不可,但起主要作用的还是教师的态度和方式。
因此,模拟法庭实践课的教学模式对于模拟法庭课程作用的发挥、效果的体现是极其重要的。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教学模式呢?我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探讨。

一、模拟法庭课程设置的目的
此课程设置的目的是培养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法律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熟悉法庭的运作程序和技巧。法律专业学生未来的职业倾向主要是法官、检察官、律师、法律顾问等法律工作者,他们的工作都面临着法律知识的综合运用,传统的理论式教学方法已经不能很好的实现这种目的,而法庭恰是一个法律知识综合运用的场所。从目前的职业需求来看,有经验的专业人员更为用人单位所青睐,通过模拟法庭课程的开设,可以使学生未出校门却有了临场的经验,同时,这也符合我校培养高等应用型人才的目标。因此,在教学内容的设置上一定要围绕实践能力培养这一点。

二、模拟法庭课程开设的时间
由于模拟法庭是一门法律知识综合运用的实践课,这就需要学生对法律课程有系统学习的基础。所谓系统学习是指对于实体法和程序法均有了初步的认识和掌握,具体的说就是要有民法、刑法、行政法及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基础,同时已学习了司法文书的写作。因为模拟法庭涉及到许多法律文书,比如民、行、刑事起诉书、民行答辩状、辩护词、代理词、判决书等。因此,课程应设置在这几门课均已开完后。特殊情况下,可以在民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开完后便设置,因为民刑审判占法院审判的绝大多数比例,并且民事与行政诉讼的程序有相近的地方,行政法及诉讼法若设置比较晚的话,比如实习前的最后一学期,则可以考虑提前安排此课程。

三、模拟法庭课程的教学场所
为了更加形象真实,有身临其境的感觉,最好专门设置一个模拟法庭实验室,比照真实法庭的格局进行设
置,由专人负责管理。有些院校早已设置了这样的实验室,并进行模拟法庭训练。

四、模拟法庭课程的组织
(一)学生安排
理论教学基本上是采取班级制,即整个专业或整个班集中在一起授课,但模拟法庭不能采取这样的授课模式。因为模拟法庭重在实践和练习,而一个真正的法庭环节也不需要过多的人。因此这门课应采取分组式,一般每组以不超过10人为宜,分别派分角色。比如模拟民事开庭,存在合议庭的情况下,可以有三名法官,一名书记员,原、被告各一至二人,原、被告诉讼代理人各一人。如模拟刑事普通程序开庭,可以有三名法官、 一名书记员、一至二名公诉人、一被告、一辩护人、一至二法警及证人。总之,可以依据具体适用的程序灵活分派角色,但人不能太多,理想状态是每个同学都有实在的角色,即都是“主角”。
(二)教师安排
模拟法庭中,教师的作用是不能忽视的,教师需要深入到每一组,像导演一样要对每一个角色都有深入的了解,因此,每位教师指导的模拟法庭小组不能太多,一般不超过5组为宜。否则,可能会影响课程的效果。另外,从事模拟法庭教学的教师应该有庭审经验,否则,难于驾驭课程的进程。
(三)教材选择
目前,没有适宜的教材可供选择。模拟法庭是一门综合所有法律知识的实践课,法庭进行的程序在诉讼法中已有较为具体详细的规定,也组织学生到法院去听审,但学生更多的是了解了程序和过场,对实质内容不甚了解。而模拟法庭课程开设的目的是培养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法律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熟悉法庭的运作程序和技巧。因此应编写体现教学目的的教材,主要是使学生把握开庭中不同角色的定位,及其在各自角色当中的思维方式、注意的事项和对实体内容的理解。
(四)课程进程
1、教师讲授:主要讲授法庭程序、法庭当中各成员的职责及注意事项、各成员的质证技巧和辩论技巧、对证据证明力的判断等内容。其中最为关键的就是使各成员真正的融入自己的角色中,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应该怎样做。
2、有条件的情况下,最好组织学生到法院去听审,或者观看一些实际开庭的光盘,再结合教师进行讲解、点评,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3、选择案例:案例的选择最好是有争议性的,因为学生初次接触实践环节,缺少经验和技巧,同时真实发生的案件除了案件本身的发生、发展外,还有许多影响案件审理的细节,比如证据的采集、证据间的关系等问题。若是非常简单的、结果明显的案例将会使不利方难于应对,而有争议性的可以激发学生的思维,调动情绪,促进对知识的掌握。在选择案例过程中要注意案例的难易程度,实行差异式教学。
4、讨论案例:组织学生对案例进行讨论,使学生了解案例事实并明确争议焦点。讨论过程中,教师充分发挥引导的作用,由学生自主进行计论,使学生自主的思考。
5、分派角色:由学生自主决定,必要时可进行角色轮换,针对同一案例再进行模拟,通过换位思考来发现亮点。
6、指导模拟法庭的进行:可以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确定指导次数,指导方式可采用讲评式;指导内容包括程序方面的,更包括实体方面的。指导以总体评价和各别指导并行的作法,既评价总体的优点与不足,又评价个人的亮点与不足;针对一个案例反复模拟开庭,直至基本成形。
7、学生反馈:学生进行自我总结并提出建议。这一过程也不能忽视,学生通过总结,可以思考自己和他人的优点与不足,对法庭角色定位与职责、技巧等会有进一步的理解,并不断提高实践能力,这正是模拟法庭教学的目的所在。
模拟法庭作用的发挥不在于搞了多少个模拟法庭,而在于通过模拟法庭学到实践技能,因此,在组织模拟法庭过程中不能贪多,要结合学生的实际来进行。
(五)考核
在考核方式上,笔者认为实行总体成绩与个别成绩相结合的方法较为科学。主要考核内容是学生对本身角色的把握及对知识运用的程度,既考查法庭进行中的表现,对实体法律问题的掌握,也考查学生有关法律文书的写作。

五、结语
由于模拟法庭课程是一门较新的课程,目前还不成熟,没有可借鉴的经验,仍需要广大师生的共同探索。但是作为法律专业的一门实践课,其设置的目的是明确的,效果是明显的,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和法律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是实现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一门重要课程。

posted on 2006-10-02 16:41 刘宗梅 阅读(2240) 评论(0)  编辑 收藏 引用 网摘 所属分类: 原创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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