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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税控收款机技术标准的演变过程

中国税控收款机标准制定工作起步比较晚,在此之前已经有许多国家已公布并且已在实行税控收款机政策了。借鉴国外成熟的经验,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制定符合我国国情的税控收款机标准是政府和企业一致的目标。
国外税控收款机技术标准
国外的税控收款机技术标准中通常都会包含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收款机内有独立的税控存储器模块,并且是与机箱固化在一起的,不能单独更换;
2 税控存储器采用不可擦除和改写的器件来实现,在断电情况下其内部的数据应能保存十年以上,其容量能够保存每日的日统计记录达五到六年;
3 税控收款机必须经过国家指定机构测试认可,并且经认可的税控收款机在生产时和销售以后不可以做任何修改,任何软件、硬件或结构上的更改都必须重新进行测试认可;
4 税控收款机的机箱使用安全封,只有在税务局的授权下才能开启;
5 税控收款机打印出的票据必须能够在自然的条件下保存一定长的时间;
6 税控收款机在未进入税控模式之前可以作为训练之用途,但在训练模式下打印出的任何票据都必须有非常明显之特征,决不会被误认为正常票据,税控收款机一旦转入税控模式就决不可再回到训练模式;
7 税控收款机内部的时钟应有特殊的保护,断电后不应受到影响,对时钟的设置也有严格的规范,不可随意调整;
8 税控收款机要能够打印出过去任何时间段的日营业额统计报表作为用户报税的依据;
9 国外传统的税控收款机的本质特征就是“税控存储器”,即那个只能逐日纪录营业数据,不能修改和擦除的“黑盒子”。不难看出,一切技术标准都是围绕如何使黑盒子获取的数据正确、如何保护黑盒子中的数据、如何防止用户对税控收款机施以人为的破坏来制定的。纳税户每月定期打印出上个月的营业额统计报表,签名后交到所辖税务局,就完成了报税手续,而经用户签名的税控报表就成为法律的依据。至于纳税户是否能够合理使用税控收款机则是通过法律和行政制度来监督和保证的。

中国税控收款机标准的技术特点

中国的税控收款机技术标准的制定遵循国家税务总局提出的十二字方针为基准,其作用是保证数据的“正确生成、安全存储、可靠传输”。然而,中国的国情与国外有着本质的区别。首先中国由于多年的计划经济体制,发票已成为经济领域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有价”凭证。各个经济单位根据各种发票来做帐,核算财政支出,税务局也是根据发票来进行税负核定的。如果出现了假发票,则国家将会蒙受财政和税收双重损失。因此,中国的税控收款机从一开始走的就是一条“以票控税”的道路。税控收款机首先是在发票打印上做文章,不但要能够打印特出殊格式的“税控发票”,还要通过种种复杂的防伪措施来保证发票的真实性,比如通过发票购销管理来确保纳税户使用了从当地税务局合法购买的税控发票纸,利用发票税控码来验证发票内容的真实性,建立简便的、大众化的发票辨伪机制,利用电话、短信、互联网来进行远程发票验证;其次,通过独立于税控收款机开发商的安全加密模块——税控卡(SAM)来监控经营结果记录的产生过程;第三,是采用了高级别的安全数字签名的方法来保证记录和申报数据的可靠性。当然,作为面向广大国内用户的产品,对文字的显示、打印和输入方式等也都作了相应的规定。

中国的税控收款机国家标准GB18240-2000实际上是抛弃了国外多年不变的“税控存储器”的模式,采用了更先进的数字防伪技术,利用税控IC卡来保证税控数据的“正确生成、安全存储、可靠传输”。

中国税控收款机的特征是“以税控IC卡为核心”的安全税控管理体系,具体地还包括“以票控税”的理念、“机卡分离”的模式、“双向认证”和“电子签名”的技术手段以及“远程验票”的发票防伪措施。中国的税控收款机已不仅仅是一种具有特殊功能、赋予了特殊使命的独立的产品了,中国的税控收款机实际上已成为一套完整的系统。它有赖于税控卡发卡、机具初始化管理、发票购票、发票缴销、发票打印、税控防伪码产生、税控记录产生、发票真伪验证、税务稽查、违规举报和发票抽奖全部功能的实现,需要有税务局全程介入。

国家针对税控收款机制定的标准为GB18240.1,其主要内容有:数据要求、票据打印、数据传递、税控要求、发票购销管理、硬件要求和软件要求等。
数据要求

(1)数据

税控收款机的数据包括税控数据和经营数据。税控数据是指涉及税务管理的数据,即机器出厂数据、初始化数据、发票数据、日交易数据和申报数据。经营数据是指经营活动中的有关数据。

(2)机器出厂数据

机器出厂数据即机器编号、生产日期、硬件版本号、软件版本号。生产厂商在税控收款机出厂前将出厂数据写入税控收款机内的税控存储器中。其中写入的机器编号应与机身标牌上的编号相同。

(3)初始化数据

初始化数据包括企业(纳税人)名称、税号、机器编号、开始使用时间、经营项目的税种税目编码、申报方式以及其他的控制信息。初始化数据由国务院税务行政主管部门建立的全国统一的税控收款机管理系统写入税控卡。

(4)发票数据

发票数据包括发票使用数据和发票打印数据。发票使用数据包括单卷发票使用汇总数据和指定时间段内发票使用汇总数据。单卷发票使用汇总数据是指该卷发票的代码、起止号码、正常发票份数、正常发票开具金额、废票份数、退票份数、退票金额以及该卷发票开具的时间段。按时间段汇总时应统计正常发票份数、正常发票开具金额、废票份数、退票份数、退票金额。发票打印数据是指发票上打印的全部内容。
5)日交易数据

日交易数据是指每日的正常发票份数、退票份数、废票份数、按税种税目分类统计正常发票累计金额和退票累计金额以及税控卡给出的上述数据的电子签名。

(6)申报数据
申报数据是指规定时间段内日交易数据的汇总数据以及税控卡给出的电子签名。

税控收款机应安全可靠的存储税控数据。税控存储器应采用非易失性存储器,其容量至少应满足存储5年的日交易数据。发票存储器的容量不得小于1MB(原则上应滚动存储不少于2个月的发票打印数据)。税控收款机至少应在发票存储器中滚动存储300卷发票的单卷发票使用汇总数据。

票据打印

税控收款机应能打印规定的发票、发票使用数据报表和其他经营报表。发票的内容、格式和联次由国务院税务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1)发票使用数据的打印
每卷发票使用完后,税控收款机应自动打印该卷发票的使用汇总数据报表。税控收款机应能打印指定时间段内发票使用汇总数据报表。

(2)发票打印要求
税控收款机应具有定位色标识别功能。在一份发票上不能打印完成本次所有交易项内容时,可分多份打印,但每份发票内容应是完整的(应有该发票的大写合计金额和税控码)。当更换普通打印纸打印各种报表时,不应影响本卷发票的继续使用。当用普通打印纸打印发票存储器中存储的发票打印数据时,应在打印发票号的下一行打印“电子存根”。

(3)发票顺序号的设定
税控收款机中,发票顺序号由发票装卷时输入本卷发票印制的起始号码和终止号码来设定。

数据传递

数据传递是指税控收款机与税务机关的税控收款机管理系统之间的数据交换。

(1)初始化数据的传递
初始化数据采用税控卡传递到税控收款机中。

(2)发票使用数据和申报数据的传递
发票使用数据和申报数据通过用户卡传递,也可采用其他方式传递。

(3)采用用户卡传递
一个纳税人仅使用一台税控收款机时,税控收款机将规定时段内的申报数据或发票打印数据的部分内容写入用户卡。税控收款机管理系统对用户卡中的数据处理后更新用户卡中的监控管理信息。税控收款机读取用户卡中的监控管理信息,对机内的信息做相应处理。

一个纳税人使用多台税控收款机,在联网运行时,应通过网络将规定时段内各台机器的申报数据或发票打印数据的部分内容汇集后写入用户卡。税控收款机管理系统对用户卡中的数据处理后更新用户卡中的监控管理信息。通过网络将用户卡中的监控管理信息分别传递给每台税控收款机,税控收款机对机内的信息做相应处理;不联网运行时,通过用户卡逐台处理。

(4)其他方式传递
在保证数据传递安全的前提下可以采用其他的传递方式。

(5)核查数据的传递
税务人员可以使用税务管理卡采集税控收款机中的税控数据,通过税务管理卡传递到税务机关的税控收款机管理系统。

税控功能要求

中国税控收款机应符合以下功能要求:

(1)税控收款机在未经初始化或税控卡工作不正常时不应打印发票。
(2)税控收款机应具有单张发票开票金额、开票累计金额及退票累计金额的限额管理功能,限额由税务机关在发行税控卡时设定,可通过用户卡修改。当超过设定限额时应提示用户。
(3)税控收款机应具有发票开具期限的管理功能,当税控收款机的时钟日期超过设定的开票截至日期时,不应打印发票。
(4)税控存储器出现故障时,税控收款机不应打印发票。
(5)税控收款机的时钟在产品出厂时校准,初始化时再次校准。初始化后须经税务机关通过税务管理卡授权后才能修改时间,但日期不能修改。
(6)税控收款机应具有将未经税控收款机开具发票的经营收入汇总后录入的功能,录入后应打印发票。
(7)税控收款机应能够显示或打印机器所处的当前状态,显示和打印的内容要在产品的相关技术文件中详细描述。税控收款机在使用中应具有以下工作状态:

自检工作状态:税控收款机加电后自动完成对机器检测的工作状态。机器处于该状态时,能按预定的程序自动运行,并能够显示或打印检测的结果,显示和打印的内容要在产品的相关技术文件中详细描述;

发票用完状态:税控收款机在正常开票的过程中,机器中发票号码打印完毕而没有再注入新的未打印的发票号码时的工作状态。在该状态时,机器不应打印发票;

锁机状态:税控收款机在授权期限内未按时申报数据或累积的开票金额超过设定值时,机器自动进入锁定的状态。锁机状态出现前应有提示,在该状态下,机器不应打印发票;

正常工作状态:税控收款机在初始化和录入发票号码后进入的工作状态。在该状态时,机器应能正确打印发票,安全可靠的保存、传递数据。

(8)税控收款机应具有退票处理功能。
在下列情况下对信息打印完整的发票应作退票处理。
a退货;
b发票打印数据错误,例如项目、数量或金额错误,发票打印号和印刷号不同等。

(9)税控收款机应具有废票处理功能。
发票信息打印不完整的发票作废票处理。
发票购销管理
税控收款机只能打印纳税人从税务机关领购的发票号码段内的发票。发票领购信息通过用户卡传递。

一个纳税人仅使用一台税控收款机时,税控收款机从用户卡中读取发票领购信息并存储在机内,根据用户输入的单卷发票起止号码(或税控收款机自动选取起止号码),税控收款机确认后向税控卡发录入命令。

一个纳税人使用多台税控收款机,在联网运行时,应通过网络分发发票领购信息;不联网运行时,通过用户卡逐台分发发票领购信息。

硬件要求

税控收款机在突然断电的情况下,应保证税控存储器、发票存储器和税控卡中数据的正确、完整。税控收款机内的时钟要求走时准确,日误差不大于10s。

软件要求

税控收款机应有完善的操作程序和自检程序。税控收款机应操作简便,指示清晰,具有系统自检功能,在机器自检有故障时,应指示故障类型。
故障类型及处理方法要在产品的使用说明书中详细说明。

软件应具有良好的容错能力,当发生异常情况时(如操作失误,断电等)应保证数据不丢失、无差错。操作失误时应有相应的故障提示。故障排除后,机器应立即恢复正常工作。

税控收款机标准的发展

国外大多数推行税控收款机的国家随着税控收款机的成功推行,在越来越多地感受到税控收款机为国家财政带来好处的同时,也开始感受到管理过细所带来的负面影响。有些国家开始对推行了几年的税控收款机标准进行修订,不过这些修订几乎都是向着方便纳税人和降低管理强度的方向发展的。在紧紧抓住核心部件——税控存储器的基础上,对其他方面的要求越来越松。比如,原来有些国家规定,税控收款机出现任何错误都必须强制锁机、拒绝接受任和操作,除非在税务局的干预下打开机箱处理,但现在已经没有哪个国家再这样要求了。还有为了能让用户享受到高速打印的益处,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接受热敏打印机(Thermal Printer)配合电子存根(Electric Journal)来打印税控票据。也有的国家开始考虑利用现代数据安全防伪技术来取代传统税控收款机的安全措施。

中国税控收款机标准的建立基本上都是围绕着现存的税控发票管理体制来做的,对于现行发票的票面格式以及传统的发票管理办法有相当大的依赖性。由于我国对税控发票的管理有着特殊的要求,所以对税控收款机从一开始就制定了最先进、最完善、也是最严密的防范措施。另外对汉字打印点阵规模、汉字显示规格和税控发票存储器的容量都有明确的规定。可以说中国税控收款机所使用的安全手段之完备、技术之先进、机器装备之完善、部件规格之高无疑在全球也是首屈一指的。但是高标准往往会带来高的产品成本和高的管理投入,今后随着全面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税务发票的理念和管理模式都会发生这样或那样的变化,伴随着税控收款机在全国范围内的推广和普及以及市民纳税意识的提高,相信我国税控收款机的技术标准也会“与时俱进”,变得越来越简单、越来越方便、越来越科学。

另外还需要说明的是,我国目前公布并推行的税控收款机技术标准GB18240-2003是通过对原有普通收款机技术标准GB/T18240-2000《电子收款机通用规范》的修订产生的,也就是说税控收款机标准已完全取代了普通收款机标准,从此,中国的收款机产业中就只有“税控收款机”了。

posted on 2006-09-12 09:45 收款机 阅读(171) 评论(0)  编辑 收藏 引用 网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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