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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思
教育部近日颁发的《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下称《新规》),为新时期基础教育的改革带来了新的希望。尽管“重树‘师道尊严’才是教改方向”的思想在《新规》中并不特别明显,但《新规》第十六条有关“班主任有采取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利”的明确规定,无疑会对“重树‘师道尊严’才是教改方向”的思想提供新的支持。

笔者注意到,舆论对《新规》的解读主要集中在第十五条中有关“在绩效工资分配中要向班主任倾斜”的规定和第十六条有关“班主任有采取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利”的规定。也就是说,《新规》第十五条事实上要解除长期处在“低收入”状态下的中小学班主任的生存忧虑,而《新规》第十六条却暗含“重树‘师道尊严’”的努力。其实,《新规》第十五条对教师的生存关怀固然值得赞扬,但作为“教改方向”来看,恐怕《新规》第十六条才是促进新时期基础教育改革的亮点。

众所周知,长期以来在主张“师生平等”的现代教育实践中,因市场经济对教育体制的冲击原因,不但“为人师表”的师德表率几乎丧失殆尽,而且“师道尊严”的教育环境也几乎不复存在,再加上“望子成龙”和“望女成凤”的独身子女的社会现实,基础教育阶段几乎就成了“教师难教、学生难管”和“学生难学、教师难尊”的教育状况。换言之,如果教师对学生教育过严,很有可能就会遭致学生家长与社会舆论的兴师问罪,反之,如果教师对学生的成长不闻不问而造成学生不学无术甚至违法犯罪,同样也会遭致学生家长与社会舆论的兴师问罪。这样的现象在我国的教育环境中是经常发生的。究其原因,“师道尊严”的教育环境几乎不复存在无疑就是基础教育的困境所在。

“教不严,师之惰。……玉不琢,不成器。”这不但是古人通过《三字经》留给后人的教育思想,同时也是主张“师道尊严”的教育理念。而“教不严,师之惰。……玉不琢,不成器”这四句饱含哲理的断语,不但说明了教师职业的圣神,而且也说明了教师地位的高尚。平心而论,从古至今能够选择并从事“为人师表”的教育职业的人,无疑是为社会最为尊敬的人,而“师道尊严”的教育理念又恰恰是保障教育环境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换言之,能够从事崇高的教育事业的人,也许收入对他们并不重要,反而最重要的恰恰就是获得“师道尊严”教育理念下的荣耀。

总之,提高教师(主要是办主任)的收入虽然是《新规》的亮点,但笔者有关“重树‘师道尊严’才是教改方向”的观点又恰恰是《新规》的模糊之处,不免显得有些遗憾。但愿“重树‘师道尊严’才是教改方向”的观点能对《新规》的解读提供一种另类视角。

posted on 2009-08-25 12:13 稻草人 阅读(82) 评论(0)  编辑 收藏 引用 网摘 所属分类: 教育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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