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法自然的博客-润物无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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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和完善有偿家教治理工作责任体系的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加强教育行风建设,提升师德师风水平,规范教师廉洁从教行为,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突出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和《铜陵市教育局关于治理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暂行规定》等国家、省市关于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现就建立和完善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行为治理工作责任体系提出如下意见。

    一、完善有偿家教治理主体责任体系

    市教育局负责对全市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行为治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管,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行为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以局领导及科室包片负责形式,建立指导和监管网络。

    县区教育主管部门负责所属中小学校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行为治理工作指导和监管,要层层建立治理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分工、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

    学校是治理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行为的主要责任部门,校长是治理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行为的第一责任人。各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对在职教师的教育管理,建立和完善教师师德师风评价考核机制,引导在职教师自觉杜绝从事、参与有偿家教活动。要履行好有偿家教治理的责任,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治理方案,建立督查队伍,出台违规处理办法。

    二、建立有偿家教治理执行责任体系

    (一)完善教育机制。各教育主管部门要坚持正面宣传教育,加强师德建设,开展师德师风评议活动,把“廉洁从教,拒绝有偿家教”作为师德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增强广大教师规范从教的自觉性。各学校要定期组织师德师风集中学习,学习法律法规、优秀教师先进事迹、通报有偿家教典型案例,充分发挥优秀教师模范引领作用和典型案例的警示作用。

    (二)强化管理机制

    一是建立教师基础资料信息库。各校要登记在职教师的有关信息,包括联系方式、常住地址、租借处地址等,并以电子表格报所属教育主管部门监察室备案。

    二是实行无偿课外辅导备案制度。在职教师确因特殊情况需给本人亲属或好友及相关人员子女进行无偿课外辅导的,须由在职教师个人向所在学校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具体情况,填写申请表,由学校核实、批准和登记后进行公示。学校将批准的在职教师无偿课外辅导情况汇总后,以电子表格向所属教育主管部门监察室进行报备。若在职教师事先未向学校提出申请报告和获准登记,或实际情况与登记的不符,租(借)用场地或在家里擅自进行家教的,一经发现,无论亲朋好友,一律视有偿家教论处。

    中小学在职教师进行无偿课外辅导的,要严格控制辅导人数。严禁以下行为:

    大规模、整建制办班;

    以本班学生为主进行集体补课;

    名为无偿课外辅导,实为有偿家教。

    三是确定治理工作重点。重点整治有悖于《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以赢利为目的、大规模、成建制办班、社会影响恶劣的有偿家教行为。

    四是分层签订责任书。市教育局分别与各教育主管部门和市直学校主要负责人签订责任书,各学校与在职教师签订责任书,将在职教师不得从事有偿家教的有关条款明确写入责任书。

    五是健全管理网络。各学校要明确领导分工,实行责任到人。学校领导分年级(或学科)包片负责,建立监管网络,做到对本校在职教师有无进行有偿家教的情况了如指掌。

    六是建立巡督查制度。各学校要建立督查队伍,经常组织巡督查,建立巡督查台帐,一经发现本校教师有违规行为,必须迅速核实,并按照学校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同时及时上报市教育局。

    (三)实行执行情况报告制度和通报制度。各学校每学期要将执行情况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同时每学期要将学校治理有偿家教的情况向全体教师和家长通报。

    三、健全有偿家教治理监督责任体系

    (一)建立课堂教学质量监控机制。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普遍对象与重点对象”相结合的方式,利用“推门听课、课堂随机检测、问卷调查、学生座谈”等形式,了解课堂教学过程及效果。有条件的学校要利用教室监控系统,对教师课堂教学情况适时抽查了解。同时完善教师备课、上课、作业设计和批改、辅导、评价、教学反思等教学常规的评价制度。坚决杜绝“课内不讲课外讲”等家长担心、反映强烈的现象,切实消除家长通过有偿家教提高孩子成绩的想法,不给有偿家教提供滋生的温床。

    完善社会监督机制

    一是通过开展公开承诺活动,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市教育局向全市中小学在职教师致公开信,重申中小学在职教师师德规范要求,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学校代表全体教师向家长致公开信,提请家长不要求有偿家教,并敬请家长监督。同时,学校在学校网站或媒体上向社会公开承诺,公布监督电话,接受广大市民监督。

    二是深入社区走访座谈,排查线索。与社区建立沟通协调渠道,向社区公布联系方式,便于社区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反映有关情况。市教育局领导及科室分片联系各社区,定期走访,听取市民意见,征集相关线索,对反映情况进行核查。

    (三)完善举报核查机制

    一是各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主动公布有偿家教举报电话,健全接访制度,完善接访、查核记录。坚持有报必查,并及时向举报人通报核查结果。

    二是实行市教育局直查机制。有偿家教的查处工作以学校为主,对反映至市教育局及以上部门的有偿家教举报件,市教育局将视情予以直查,各学校予以配合。

    三是建立信访谈话机制。对受到举报但未能查实的对象,由学校主要领导对其进行信访谈话,要求被举报人签订不从事有偿家教承诺。如信访承诺后,再次发生举报并被查实的,对被举报人按照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规定处理。

    四是建立“挂号登记”制度。对义务监督员和局督查组走访社区核查到的线索及时按学校归类挂号登记,逐一建立台账。挂号登记的情况及时反馈给有关学校,由学校校长对其进行诫勉谈话,要求当事人签订停止有偿家教承诺,局督查组跟踪检查整改情况。再次发现并查实的将按照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规定严肃处理。

    (四)完善惩处机制

    一是严肃查处违规行为。各学校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社部2012年第18号令)、《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文件,制定学校违规处理办法。对查实的有偿家教行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报市教育局监察室备案。对反映到市教育局及以上部门,并由市教育局直查并查实的案件,对当事人除按照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外,市直学校教师由市教育局在市直教育系统内调整工作岗位;县区教育主管部门所属学校教师,由所在教育主管部门在本辖区内调整工作岗位。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予以开除。

    二是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市直学校治理有偿家教不力,出现在职教师有偿家教行为的,校长负相应管理责任,在对违规教师作出处理的同时追究所在学校校长的领导责任。各教育主管部门治理有偿家教不力,多次出现在职教师有偿家教行为,并被市教育局查实,在责成其对违规教师作出处理的同时,对所在县区教育主管部门进行通报批评。

    四、健全有偿家教治理考核责任体系

    (一)各学校将教师有无从事有偿家教情况作为师德考核重要内容,纳入对教师师德考核体系,考核结果记入教师师德档案,并以此作为教师评先评优、职称评聘、年度考核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二)市教育局制定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行为治理工作考核细则,纳入对市直学校党风廉政与作风效能建设考核和对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年度工作考核体系,考核结果运用到对市直学校和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年度重点工作考评中。

    关于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治理工作有关规定过去文件规定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

posted on 2014-05-02 22:34 tllaobao 阅读(92) 评论(0)  编辑 收藏 引用 网摘 所属分类: 大话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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